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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孔剑个人资料照片,新闻敲诈被判刑,网友朱孔剑涉敲

来源:约聘网 时间:2015-08-12 作者:约聘网 浏览量:

简述:  曾实名举报当地组织部副部长致其免职的江苏赣榆网友朱孔剑,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诉。检方称其2010年至2014年7月间参与作案6起,敲诈勒索24.94万元。此案8月13日上午将在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开庭审理。   “新闻敲诈典型”   朱孔剑,1987年1月出生,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,微博实名

  曾实名举报当地组织部副部长致其免职的江苏赣榆网友朱孔剑,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诉。检方称其2010年至2014年7月间参与作案6起,敲诈勒索24.94万元。此案8月13日上午将在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开庭审理。   “新闻敲诈典型”   朱孔剑,1987年1月出生,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,微博实名认证为“新赣榆网CEO、主编”。2010年,朱孔剑实名发帖举报江苏省赣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宜春,称其同时拥有4处豪宅、一处园林。最终,张宜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免职。此事让朱孔剑声名大噪,此后他又频频出现在赣榆当地的举报网贴中。2012年他还带头成立“新赣榆网”,宣传打造“打造打造赣榆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”。   2014年12月,赣榆公安官网《曹卫东同志带队检查考核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》一文透露了朱孔剑出事的消息,当时称其是“新闻敲诈典型”。   据赣榆区检察院2015年7月7日下发的起诉书,朱孔剑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于2014年9月25日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刑拘,2014年10月30日被批捕,与之一同涉案的还有另外4人。此案在2015年2月9日和4月24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最终通过审查起诉。   赣榆区检察院查明,2010年至2014年7月间,被告人朱孔剑等5人到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、沙河镇、石桥镇等地,以作负面新闻报道或者不给钱继续报道相要挟,先后8次敲诈受害人共计31.44万元,其中朱孔剑参与作案6起。   同案被告说   本案第二被告王某的弟弟王紫函称,搞敲诈勒索的主要是朱孔剑,与王某关系不大。“我哥本来在上海搞摄影器材销售,平常热爱拍视频,后来被朱孔剑找去协助拍新闻视频。我哥跟他一起去拍,然后剪辑,但并不知道朱孔剑会拿这些视频去敲诈勒索,我哥得的那些钱本来还以为是拍视频的劳务费,哪想到是不干净的钱?他们合作一年就分开了,后来有些事是不知道的。”王紫函认为王某虽然参与了此案,但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。   本案的第五被告陈某2014年11月取保候审在外,其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,很多事他也不清楚,针对他的指控无法明确回应,只希望法律给出公正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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