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《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时隔一年,我省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再上调。7月1日起执行。其中,郑州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涨200元,调至1600元,较2014年7月上涨14.29%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,较2014年7月上涨11.11%。
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,是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就业状况、物价指数、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后作出的。
按照《通知》,河南省一类区域月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160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;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.5元;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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